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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期:2021-06-02浏览:次
为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设,加强省级部门预算管理,规范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近日,省财政厅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关于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信息化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对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提出,政务信息化建设目标是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顶层架构,显著提升宏观调控科学化、政府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基础设施集约化水平,总体满足国家治理创新需要和社会公众服务期望。近年来,省直各单位相继建成了不同用途、数量众多的信息系统,在提升机关服务效能和管理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方案编制工作,提升项目预算的精准度和合理性,省财政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省直单位的意见,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形成了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省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用于支撑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简称政务软件系统。硬件设备购置、网络和机房建设等内容不在适用范围内。涉密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明确信息化建设内容
本《规定》将根据软件类别将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分为7类,分别为:
1.统一开发分级部署,是指根据业务需要,上级部门统一规划、设计、开发软件,下级部门部署应用。
2.基于成熟产品定制开发,是指商品软件可以满足建设方的主要业务需求,通过简单定制开发可满足其特殊需求。
3.基于统一平台或云平台的软件开发,是指以统一规划、标准规范为前提,采用开发平台的开发手段和方法,对多种复杂业务、数据中心等统一设计开发和运行维护,实现应用、数据共享共用的大型软件系统。
4.大型行业软件开发,是指有较为明确的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并要求在国家、省、市以行业为主线多级覆盖,复用性较高的大型软件系统。
5.接口类软件开发,是指两个或多个应用系统之间进行业务对接、数据交换的软件开发。
6.数据分析、加工及迁移,是指对历史积累的纸质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和已有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筛选、加工、分析、迁移等处理。
7.简单业务软件开发,是指业务流程相对单一的业务系统软件开发。
(三)明确资金来源
本《规定》是各单位编制预算的依据,各单位不能以此申请增加部门整体预算规模,项目资金还应由原渠道解决。
(四)规范项目方案编制内容
各单位应按照《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要求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项目方案应具体阐述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阐述项目名称和类型,项目单位情况,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和项目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必要性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信息系统现状及问题分析,填写信息资源存量表,并阐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情况。
3.需求分析,主要从业务需求、系统需求、系统安全需求、系统非功能性指标等4方面阐述项目建设需求。
4.建设方案,主要从总体设计、分项设计、项目组织实施等3方面阐述,其中分项设计重点阐述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建设、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等内容。
5.资金预算,按照规范格式填报云资源使用需求、项目预算汇总、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软件功能模块和其他费用等资金预算内容。
6.项目绩效目标,阐述项目绩效目标。
(五)明确了具体预算标准
《项目支出预算标准》明确了2类费用的标准,具体为:
1.应用系统定制开发费,针对不同类型的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分别明确软件开发工作量的测算方法、人月费用限额标准和软件开发费用的计算公式。
(1)软件开发工作量的测算
采用功能点法,计算公式为:工作量=(功能点数合计×功能点耗时率)×规模变更因子×应用领域调整因子 /人月折算系数
功能点数合计,识别出需要开发的系统中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的数量,按照内部逻辑文件数量*35+外部接口文件数量*15测算出功能点总数。
功能点耗时率,指每个功能点所消耗的人时数,本标准取值为7.1小时/功能点。
规模变更因子,在规模估算的不同阶段,规模蔓延对项目范围的影响,本标准取值为1.39。
应用领域调整因子,根据不同应用类型进行取值,一般政务信息化软件取值为1。
人月折算系数,本标准取值为176人时/每人月。
(2)人月费用
基准人月费用=人员基本工资×综合调整系数
标准中,人月基本工资取值为6700元/月,综合调整系数为2.736。
需要说明的是,功能点耗时率、规模变更因子数值参考《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取值,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当年发布为准,若当年未公布,则以上一年度数据为准。人员基本工资以河南省统计局当年公布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准,若当年未公布,则以上一年度数据为准。
2.其他费用,包括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和第三方软件测试费。结合市场情况,确定了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第三方软件测试费的费率和计算方法,均采用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确定了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费用等保二级5万元/系统、等保三级10万元/系统的限额标准。
(六)充分贯彻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规定》明确指出,有关支出标准为最高限额控制标准,不是编制项目预算时必须达到的标准,各单位应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根据批准的建设内容,从严从紧编制项目预算。强化绩效管理,要求在编制预算时同步设置绩效目标,为实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真正做到花钱必问效。
(七)强化与政务云衔接及共享理念
《规定》指出,政务软件系统应当依托省统一的电子政务云、电子政务网络开展集约化建设,按程序报批后实施。《规定》要求编制预算时需同时填报云平台资源使用需求。按照共建共享要求,规定项目单位应阐述系统建成后形成的信息资源,说明可与其他部门共享的信息资源、共享方式、接口规范等,需要共享外部系统信息资源的,应制定信息资源共享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