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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成果奖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1-05-28浏览: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137号,见附件)安排,为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育信息化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推动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现对我校本年度推荐申报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评选宗旨

1.积极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入融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发挥优秀信息化成果的示范作用。

2.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学习、研究教育信息化理论、技术,参与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各学科与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

3.深入挖掘我校教育信息化研究和应用成果,推动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和提升,推动信息化领域的创新发展。

二、评选要求

1.成果类别和奖项等次: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2个类别,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次。

2.成果形式和时间范围:创新应用成果包括区域类应用成果(要求201911日以前已开始使用应用)、学校类应用成果;理论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其中论文类成果和著作类成果发表出版期限为201711日至2021430日,调研报告生成日期为202011日至2021331日。(注: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

3.各高校同类成果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作为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

三、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校内各单位应及时传达,鼓励个人或团队积极对相关成果进行总结、申报。该奖项没有申报总数限制,学校仅对成果证明材料做真实性验证。

2.在线申报:成果负责人通过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https://app.rcloud.gov.cn进行申报。填报《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视频、图片等)压缩包。

3.学校验证:纸质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学校在申请书中签署真实性声明并盖章。发现申请材料造假者,将永久取消该奖项申报资格。

4.表彰奖励:河南省教育厅评审结果公布后,学校及各单位按相关规定对奖励予以认定。

四、其它事项

1.各单位和申报人均要坚守学术道德,严格杜绝学术造假行为。

2.时间安排:2021528日至616日,请各单位及有关教职工及时整理申报。

3.学校联系方式:

1)学校系统管理员及纸质材料审核:邢晓萧、侯晓龙、彭松,电话67756236,图书馆一楼东信息化管理中心E107室,电子邮箱wg@haut.edu.cn

2)申报人员也可加入网络服务教师QQ1050884822进行咨询交流。

4.省申报云平台联系方式:0371-6969176769691286电子邮箱:zmm@haedu.gov.cn

附件: 2021教育信息化成果奖申报通知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1137号).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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