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琳日期:2026-04-28浏览:次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党委备案同意,将刘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美,女,汉族,群众,博士研究生,四川省成都人,1990年12月14日出生,2024年7月30日参加工作,现任信息化办公室科员,2024年10月17日提出入党申请,2025年4月14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包晖、韩琳。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6 年4月27日讨论同意并报党委备案,2026年4月2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公示时间为 2026年4月28日至5月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67756352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