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校电子校务系统近期完成一批常用工作流程的开发,现开放启用。
一、启用流程内容
序号 |
流程名称 |
流程类别 |
允许发起人 |
1 |
信息直送 |
部门办公 |
教职工 |
2 |
信息传阅 |
部门办公 |
教职工 |
3 |
信息采集 |
部门办公 |
教职工 |
4 |
会议室预定 |
行政管理 |
各单位办公室人员 |
5 |
201活动厅预定 |
行政管理 |
各学院学工、团委人员 |
6 |
行政收文 |
公文办理 |
校办秘书 |
7 |
党委收文 |
公文办理 |
党办秘书 |
8 |
行政发文 |
公文办理 |
行政部门办公室人员 |
9 |
党委发文 |
公文办理 |
党委部门办公室人员 |
10 |
VPN账号申请 |
信息服务 |
教职工 |
11 |
电子邮箱申请 |
信息服务 |
教职工 |
二、流程使用方法
1.登录系统:学校主页——服务门户——登录(用户名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电子校务系统。
2.使用流程:在功能中心选择要发起的流程,填写表单内容,上传文档,执行“下一处理”,选择办理或审批人员,确定。
3.待办提醒:需要自己办理的工作流程会在电子校务首页的“待办事宜”中显示,也会在服务门户登录后的首页右侧同步显示。办理完毕会变为已办事项。
4.手机操作:手机端可以通过企业微信中的的“微门户”和学习通移动门户(邀请码hngydx)同步操作、同步推送待办提醒,也可通过在企业微信中设置,在个人微信中收取提醒信息。所有登录账号密码均与服务门户相同。
三、相关说明
1.欢迎大家试用相关流程,电子校务系统导航菜单中提供有相关流程说明帮助文档,可下载学习。
2.各单位办公室和熟悉电脑操作的教职工,要先学先用,发挥技术特长,指导本单位同事学习使用,提升信息化办公水平。
3.各单位如有业务流程需要通过电子校务办理,可提供相关流程说明和业务表格,与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一起设置开发。
4.各位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网络中心,67756236侯晓龙、邢晓萧、彭松,也可加入网络服务教师qq群361914538沟通交流。
网络教育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