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日期:2025-04-14浏览:次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报机关党委备案同意,将刘美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刘美,性别:女,民族:汉,学历:博士研究生,籍贯:四川成都,出生日期:1990年12月14日,参加工作时间:2020年10月,现任职务: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化规划科科员,提出入党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7日。经党支部宣传委员谈话,支部党员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经支委会2025年4月14日讨论同意并报机关党委备案,2025年4月14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联系电话:67756352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