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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胡承栋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作者:日期:2025-04-14浏览: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报机关党委备案同意,将胡承栋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姓名:胡承栋,性别:男,民族:汉,学历:硕士研究生,籍贯: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出生日期:1994年10月4日,参加工作时间: 2019年7月,现任职务:信息化办公室平台建设科科员,提出入党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9日。经党支部组织委员谈话,支部党员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2025年4月14日讨论同意并报机关党委备案,2025年4月14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联系电话:67756352


中共河南工业大学信息化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